歌劇《傳教士》介紹
傳教士 歌劇 外文名稱: Evangelimann,Der
傳教士(Evangelimann,Der)
二幕歌劇《傳教士》,金茨爾(Kieuzl)編劇并譜曲,1895年5月4曰在德國柏林首次公演。
故事發(fā)生于19世紀后半期,地點在奧地利維也納班乃迪克丁(Benedictine)天主教本篤會的修道院。
第一幕:圣奧特瑪(St.Othmar)修道院的庭院。
本篤會兄弟會執(zhí)事安格爾的漂亮侄女馬爾塔,為修道院的書記馬蒂斯所戀。而馬蒂斯的兄弟約翰(John)也很愛這位少女,因此將哥哥和馬爾塔(Martha)熱戀的事告知執(zhí)事,希望用這方法除掉情敵。約翰隨時注意著那一對愛人的行動。有一天,他覺察他們有準備私奔的跡象,于是采取行動來破壞他們的計劃。修道院房屋起火,馬蒂斯擔任該院的書記,被控縱火,于是被判處長期徒刑。
第二幕:
第一場:維也納的一間院子。
30年后,馬蒂斯服刑期滿,變成一位福音傳道士,周游維也納鄉(xiāng)村講道,馬爾塔則早已自溺身死,約翰此時也臥于病榻之上。據(jù)服侍他的馬格達萊納 (Magdalena)稱,他希望在臨死之前見神父一面。
第二場:約翰臥室內(nèi)。
馬蒂斯進入他兄弟的臥房,半陷昏迷的約翰,根本沒有認出哥哥,他只是向神父痛切懺悔,承認自己是修道院的真正的放火者。馬蒂斯饒恕了他兄弟的罪,約翰終獲平安而死。
類別: 二幕歌劇
責任者
作曲: 金茨爾
劇本作者: 金茨爾
欄目關(guān)鍵詞: 其他劇目
輔助分類項: 歌劇